突出“四抓”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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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市编办始终坚持把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反腐败工作的关键和源头,突出“四抓”,为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抓好反腐败工作增添新动力,有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抓班子,认真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推动一把手真正树立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承担起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反腐败的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目标明确”。
抓队伍,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宣教协调小组成员各司其职、各展所长,抓宣传、造声势,抓教育、驻防线,抓文化、聚共识,抓队伍、夯基础,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抓作风,认真做好各项牵头工作。把好“总关口”、牵好“牛鼻子”是当前形势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关键所在。加强教育,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坚定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始终坚持理想信念不动摇,做到讲政治,讲纪律,讲作风。强化大局意识,要坚守底线,始终保持清正廉洁,严格把关,用实绩树立形象,用成效争得地位。
抓自身,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贯彻落实廉洁自律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坚强的防线,在工作中严格依法依规。(张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