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办概况

中共敦煌市委 敦煌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3-22 】 【选择字号:

各镇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部门,驻敦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着力优化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按照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促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不断增强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获得感,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为敦煌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建设提供优良的政务服务。

二、工作目标

2018年年底前实现8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全程办、就近办”,使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满意度明显增强;2019年,进一步巩固提升改革成果,实现实体政务服务中心和网上政务服务深度融合,达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8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不用跑”,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满意度进一步增强;2020年,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9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不用跑”,政府履职更加廉洁高效,营商环境更加公平透明,形成规范有序、便民高效的政务运行体系。

三、重点任务

(一)明权亮责,推进“放管服”改革清单化。“法治、公开、便民”的清单管理模式,把政府下放的行政权力、监督管理的责任和高效服务的内容亮在明处,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创业更顺畅。

1健全完善清单制度。建立政府权力的总台帐,形成“综合清单+专项清单”的“1+10”清单管理体系。健全完善权责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报建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涉企收费清单、职业资格目录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减证便民”事项清单、“网上办、不用跑”事项清单、部门延伸镇(村、社区)服务事项清单。健全各项清单追责机制,推动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切实把权力置于制度框架内规范运行,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单位:市编办(审改办)、市发改局(物价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驻敦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86月底前。

2清理规范涉企税费。全面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上批准的涉企收费项目。进一步清理取消经营服务性收费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降低通关环节费用。持续规范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加强监管。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税制改革总体部署,严格落实各项减税政策。全面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项目,有法定依据保留的,列出清单向社会公布。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清理规范规章制度。坚持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加快推进相关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工作,全面清理与“放管服”改革相关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充分发挥法治对改革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尽快出台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明确使用范围、使用程序,做好安全保密工作,保证相关电子材料在流转过程中不被篡改、盗取,保证印章的安全性、真实性,确保电子印章的使用效力。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驻敦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86月底前。

4规范中介服务行为。清理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各类认证、评估、审图、代理、检查、检测等中介服务,该取消的取消,该整合的整合。对清理规范后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明确项目名称、设定依据、服务时限、收费标准等并向社会公布。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市规定的环境评价、水资源和水土保持评价、地质灾害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施工图审查等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服务承诺、限时办结、执业公示、执业记录等制度,提高服务质量。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市发改局(物价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规划局、人防办)、市地震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驻敦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86月底前。

(二)优化服务,推进“放管服”改革标准化。积极借鉴国内外“放管服”的先进经验和服务模式,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积极推动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全面建立行政审批标准化体系。

1推行行政许可标准化。按照“同一事项、同一名称、同一标准、同一编码”的标准,建成涵盖行政许可“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相互配套协调的标准体系,推进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流程、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以标准化促进行政许可规范化。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和提高审批效率,约束行政权力,防止寻租行为,推进行政许可可预期、可操作、可验证、可考核、可监督,为行政相对人到政府办事提供便利。

牵头单位:市编办(市审改办)、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驻敦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86月底前。

2加快智慧政务标准化。将行政服务中心、社会管理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工商管理等办事大厅整合至智慧政务市民中心,按照国际通用标准建成设备先进、流程统一、服务人性、功能完备的智慧政务市民中心。提升实体大厅的服务能力。运用先进硬件设备和人性化管理手段,实现总台咨询、登记取号、自助终端、信息公开、触摸引导、大屏幕显示、多渠道评议、视频监控和数字考勤等服务。在智慧政务市民中心建设智慧政务体验区,通过电脑PC端、手机APP、自助终端等,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自助申请、登记、办理、查询等服务。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市社会管理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驻敦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86月底前。

3推行集中行权标准化。大力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对具有行政审批事项的政府各部门单位整合内设机构,成立行政审批服务股,归并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职责,向一个股集中;承担行政审批业务的股和人员向市智慧政务市民中心集中,实现“进一家门,办全程事”,实行“一窗口接收,一条龙服务”;授权到股的审批服务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模式,做到“一次申请、一张表格、一套材料、一次办结”,实现政务信息共享互通,行政审批中群众、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共享共用行政审批基本信息。政府各部门单位审批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智慧政务市民中心落实到位、审批服务事项授权到位、行政审批服务全程监管到位。

牵头单位:市编办(市审改办)、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驻敦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86月底前。

4推行投资审批标准化。深化投资审批改革,对《甘肃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以外的投资项目,一律不再核准审批,均实行备案制管理。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整合取消关联、相近类别审批事项,着力提高承接和服务能力,增强协同性、联动性;改进政务服务,优化行政审批,落实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制度。精简合并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不得擅自增加环节和事项,切实防范权力复归和边减边增。优化并全面应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不断提高项目审批质效。探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鼓励开展企业投资代办制,为投资者提供咨询、指导等多元化的全程审批代办,促进企业投资项目早日落地。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市工商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规划局、市地税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驻敦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86月底前。

(三)协同配合,推进“放管服”改革程序化。着眼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对政务服务事项的审批流程进行优化再造,提升科学监管能力,让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审批事项接管有序。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的承接落实,进一步精简各类审批、证照等事项流程,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要求。完善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一对一”监管制度,保证上级下放事项接得住管得好,上级取消事项坚决取消。

牵头单位:市编办(审改办);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推行多证合一、证照联办。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对未纳入负面清单的行业领域,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推行工商登记“单一窗口、单一表格”。持续推行“证照分离”改革,简化办证许可环节,着力解决企业“办照容易办证难”问题。推进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清单外一律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清单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进一步放宽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准入门槛。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医药、教育等重点领域。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质监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推行公平公正监管。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制度,扩大“双随机一公开”范围,实现相关政府部门市场主体的各项检查事项全覆盖,确保监管公平公正。依托大数据平台,动态分析、实时监控,通过网上晒“成绩单”、群众评价等方式倒逼部门作风转变,提升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政府办(法制办);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驻敦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86月底前

4强化信用信息监管。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省、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深度融合,加大信用信息推送和公示力度,并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强化监管执法与司法的衔接,实现“一个平台管信用”。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用,推进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加大在相关网站对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推进个人和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工作。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经营异常名录制度、行业黑名单制度和行业市场退出机制,努力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工商局、人行敦煌市支行;

完成时限20186月底前。

5实行包容审慎监管。贯彻更加包容和鼓励创新的治理理念,积极探索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包容审慎监管,对于看得准、有发展前景的,量身定制适当的监管模式,放宽准入、减少干预,为新经济发展营造宽松便捷的成长环境;对一时看不准的,要密切关注,为新兴生产力打开更大空间,引导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质监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按照权责一致原则,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执法合力,逐步实现“多帽合一”,减少对企业的干扰,对于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政府部门依职权作出决定的事项,规范裁量标准,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形成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执法、一次到位机制。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领域的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执法重心下移。积极探索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探索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牵头单位:市编办、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互联共享,推进“放管服”改革便利化。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建成互联互通的网上服务平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不跑腿”,通过线上办理和代办服务的手段,最终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不用跑”。

1“一窗办”。优化提升智慧政务市民中心窗口功能。根据办理事项领域、办理流程关联度、办理数量多少等,设置投资项目审批、商事登记、不动产交易登记、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公安司法、生育服务和医疗卫生、为农服务、社会服务等综合窗口,推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模式。根据运行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不断优化“综合受理窗口”设置。各单位要选派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服务态度好、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进入市民中心工作,接受行政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监督和考核。行政服务中心要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开展岗前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市社会管理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驻敦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86月底前。

 2“一网办”。建设智慧政务服务平台。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推动网上大厅和实体大厅融合发展,建设和完善七大服务平台。加快建设政务外网平台,为全面实现网上行权、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奠定坚实基础。提升政务服务平台,初步实现政务服务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让居民和企业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完善提升电子监察平台,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实行全过程实时监察监控和预警纠错、督查督办。开通移动服务平台,依托甘肃政务服务网移动客户端,逐步实现各类事项通过手机进行网上申报、办理、查询,构建一体化、全天候的政务服务渠道。建设线上线下支付平台,利用第三方金融服务系统,提供开放便捷安全的缴费渠道,逐步实现线上线下整合的一体化支付服务,满足企业和群众方便快捷的支付需要。建设办公自动化平台,试点推广办公、会议会务、公文流转等信息化管理,实现日常事务、公文流转、文档管理、会议会务等无纸化应用。建设政务服务数据统计平台,进行横向纵向比较分析,公开详细政务服务运行数据,提升网上服务精准化水平,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提供决策依据,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信息服务中心、市社会管理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驻敦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86月底前。

3“简化办”。通过减事项、减层级、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进一步优化再造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有效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信息共享的一律取消,杜绝“奇葩证明”、“循环证明”。认真组织各部门对审批事项和办事流程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规范,精简办事环节、减少申报资料、缩短办件时间。对企业开办、纳税、施工许可、水电气报装、不动产登记等事项,大幅压缩审批时限,在资料完整、手续齐全等条件下,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在3个工作日以内的事项压缩为即办件,办理时限在7个工作日以内的事项,压缩到3个工作日内办结。做到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办理时限压缩50%以上。开展重大项目审批全程代办服务,建立项目并联审批机制。按照“一窗受理、抄告相关、同时办理、限时办结”的要求,将涉及项目审批的土地、规划、可研编制与审核、初步设计与审核、环评、安评、震评、能评、人防、施工许可、竣工备案等环节逐步程式化。建立模拟审批、容缺预审、联合办理、并联审批工作机制和操作流程,推行“区域评估”、“多规合一”、“多图联审”、“多评合一”、“联合验收”,简化审批环节,加快审批进程。

牵头单位:市编办(市审改办)、市发改局、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驻敦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86月底前。

4“马上办”。通过制度约束、绩效考核、督促检查、问责惩戒等措施,推动作风转变,提高服务效能。全面梳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大幅提高即办件比例,实现“即来即办、立等可取”。进一步理顺电子监察体制,完善政务服务网电子监察系统,建立“全程留痕、过往可溯、进度可查”的办事记录与督查机制,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公开、过程可控、结果可查。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市社会管理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驻敦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的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常务副市长作为领导小组副组长,抓好统筹协调、组织实施、推动落实。领导小组建立严格的工作调度和例会制度,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工作进度,解决重大问题。各镇、各部门,单位要建立相应的领导体制,主要领导要做到改革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靠实责任,当好“施工队长”。

(二)明确责任分工。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牵头抓好政策制定、指导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实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和行政审批改革、投资审批改革、职业资格改革、收费清理改革、商事制度改革、教科文卫体改革、法制保障等7个工作小组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进度,细化工作措施,强化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其他部门单位要主动担责,强化协作配合,形成改革合力。

(三)加强监督检查。完善改革相关配套措施,明确改革任务,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改革稳步推进。加大督查力度,建立专项工作台账,定期调度、定期通报改革进展情况,推动任务落实。建立评估评价和监督机制,通过电子监察、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等方式,形成倒逼,推进改革。建立完善激励和容错机制,对改革成效明显的给予表彰奖励,宽容改革探索中的失败失误,积极营造鼓励干事、敢闯敢试、锐意进取的工作环境。建立惩戒问责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批评、公开通报,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及时解决相关问题。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坚持开门搞改革,新闻宣传部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加强法规政策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拓展公众参与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社会参与机制,凝聚各方共识,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配合改革的良好氛围。

 

 

                   中共敦煌市委  敦煌市人民政府

                        2018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