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敦审改办发〔2018〕4号
敦煌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全面梳理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
“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的通知
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事业单位,驻敦有关单位:
按照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安排,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切实解决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突出问题,根据《中共酒泉市委办公室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酒办发〔2018〕23号) 要求,现就做好群众和企业到政府“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的梳理公布工作通知如下:
一、梳理的范围
(一)部门范围。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事业单位,驻敦有关单位。事业单位梳理审核完毕之后,提交主管局汇总上报。
(二)事项范围。“最多跑一次”事项是指群众和企业到政府部门或政务大厅办理“一件事情”,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时,从受理申请到形成办理结果全过程只需一次上门或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零上门”的事项。
1.列入“最多跑一次”的事项原则上为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事项。除以上事项目录外,现阶段还需群众和企业到政府部门申请办理的事项,也应进行梳理。其中:行政许可按照酒泉市市县标准化目录梳理,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已公布的公共服务事项梳理(酒泉市市县标准化目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在审改群群文件中可下载);除行政许可之外的其他权力事项按照甘肃省政务服务网已公布的权责清单梳理,便民服务事项按照甘肃省政务服务网已公布的便民服务事项梳理。
2.列入“最多跑一次”的行政权力事项主要是依申请的行政权力事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四大类以及其他行政权力中的部分权力事项,如备案、核准、审核、认定等事项)和法律规定行政相对人具有申报(报送)等义务的行政行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等事项,不列入“最多跑一次”事项。
3.除行政许可事项外,以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事项目录为基础梳理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的,原则上按总项进行梳理,不再拆分子项。
4.不需要群众和企业到政府上门办理的(如法制宣传、信息服务、通过网络在线查询等),不列入“最多跑一次”事项。
二、“一件事情”的界定标准
科学界定“一件事情”是梳理“最多跑一次”事项的基本前提。在梳理“最多跑一次”事项时,要站在群众角度界定“一件事情”,以群众和企业办一件事情“最多跑一次’作为标准。“一件事情”的界定,主要分为一个部门一个办理事项、多个部门一个办理事项、一个部门多个办理事项、多个部门多个办理事项等四种情形。对于一个部门(多个部门)的多个办理事项可以归并为一件事情的,原则上多个办理事项梳理成一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对于多个部门一个办理事项的跨部门“一件事情”,要着力打通部门间办事环节,建立一体化的办事规范和办理流程,推进部门间、环节间的无缝对接、集成办理,实现“一件事情”全流程“最多跑一次”,各部门在梳理上报这类事项时,应共同梳理上报同一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并分别注明本部门负责的办理子项。
三、报送要求
请各部门单位认真对照现行的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事项,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研究提出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即群众和企业到政府部门或政务大厅现场办事不超过1次或者已达到全程网办、无需到现场办理的事项,认真填写《敦煌市“最多跑一次”事项统计表》,经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于2018年3月12日(星期一)下午5时前报市编办(市审改办政府422),同时报送电子版。
四、其他事项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梳理群众和企业到政府“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是推进“四办”改革的基础性工作,这项工作量大面广、时间紧迫,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明确承办股室,指定专人负责,集中力量梳理“最多跑一次”事项,确保在规定时间节点公布。
(二) 上下联动推进。各部门和单位在抓紧做好本部门本单位“最多跑一次”事项梳理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同酒泉市对口部门梳理公布工作的联系对接,确保事项名称、数量相对一致,统一规范。
(三)加快工作进度。要按照全面梳理、重点突破、分步快走的要求,分期分批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部门“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对目前尚未做到“最多跑一次”的事项,要进一步简化办理要件,规范办事流程,推行网上办理,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年底前我市8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达到“一网通办”,实现“最多跑一次”,切实增强群众和企业满意度、获得感。
联系电话: 8886249
联系QQ群:敦煌审改群(169904682)
附件: 敦煌市“最多跑一次”事项统计表
敦煌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