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审改办等9部门关于取消25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酒审改办发〔2017〕9号
关于转发省审改办等9部门关于取消25项
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
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审改办、国土资源局、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卫计委、质监局、安监局、国家保密局、人防办:
现将省审改办、国土资源厅、文化厅、卫计委、质监局、安监局、国家保密局、人防办《关于取消25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的通知》(甘审改办发〔2017〕1号)转发你们,请按照省上的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通知政务大厅和各事项实施机构,认真落实取消有关事项的要求,加快推进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附件:《关于取消25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的通知》(甘审改办发〔2017〕1号)
酒泉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酒泉市国土资源局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酒泉市文广新局 酒泉市卫计委
酒泉市质监局 酒泉市安监局
酒泉市国家保密局 酒泉市人防办
2017年11月8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酒泉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