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和法人证书更换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各事业单位: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批转〈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4号)、省编办《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甘机编办发〔2015〕1号)和酒泉编办《关于开展2014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和法人证书更换工作的通告》(酒机编办发〔2015〕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4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和法人证书更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根据新修订的《实施细则》中“事业单位于每年的3月31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网站向社会公示”的要求,自2015年起,我市将取消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检验,改为年度报告公示。
(一)年度报告公示的对象
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获得法人资格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
1.2014年6月30日前设立登记的事业单位,均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更换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限调整为5年)。
2.2014年7月1日后设立登记的事业单位,暂不报送年度报告。
(二)年度报告公示的内容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经费来源、举办单位等;
2.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3.相关资质认可或职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4.资产损益情况;
5.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6.绩效和受奖惩情况;
7.涉及诉讼情况;
8.社会投诉情况;
9.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10.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三)年度报告公示的程序和办法
1.各事业单位要对上一年度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以及《条例》和《实施细则》执行情况,分析研判,认真总结,查漏补缺,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将本单位年度报告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如延迟报送的,须提交书面材料予以说明。
2.事业单位通过“专用光盘”或“二维码”进入网上登记管理系统,提交以下材料:
(1)完整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附件1);
(2)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2014年度资产负债表;
(3)上传有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住所证明、《事业单位法人备案登记表》(附件2);
(4)上传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3.事业单位从网上下载、按照A4纸规格打印《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经主管部门按规定内容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进行保密审查,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审查表》(附件3),并评定等次,加盖公章后,将相应的纸质材料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报送登记管理机关。
4.登记管理机关在3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业人员对事业单位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做出是否允许公示的决定。对事业单位上报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提出修改补充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事业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重新报送。
5.登记管理机关对上报材料符合规定要求的事业单位,在收到纸质材料和法人证书后,更换新《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6.经审查且符合公示条件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主管部门在本系统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60个工作日。登记管理机关在机构编制网站上集中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进行公示,公示时间6个月。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书的公示应当接受本系统、本单位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更换有关事项
经年度报告公示的事业单位于今年6月30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上交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更换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具体办理程序见《事业单位更换法人证书工作流程》(附件4)。事业单位变更登记等事项的法人证书更换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其他事项和要求
(一)年度报告公示(换证)对象是证书有效期在2015年3月31日截止的事业单位。已经转为企业或撤销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督促其办理事业单位法人注销手续。
(二)事业单位是年度报告公示的主体,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主管部门要督促事业单位法人依法履行法人责任,做好年度报告的审查工作,不折不扣,严格评定。
(三)登记管理机关对社会公众投诉举报事业单位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整改落实意见。
(四)对未在期限内报送《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的事业单位,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动废止。需要申领新《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按照申请设立登记的程序重新办理。
(五)表格可从敦煌机构编制网(网站中文域名:敦煌市编办.政务,英文域名:http://www.cz8080.com)的“资料下载”栏目内下载;或事业单位登记群(285851518)下载。
(六)未配发“专用光盘”的事业单位,请按要求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文稿。
联系人:刘晓燕 联系电话: 8829149
地 点:市政府208室
附件:1.《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事业单位法人备案登记表》
3.《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审查表》
4.《事业单位更换法人证书工作流程》
敦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2月2日